本期是变更日志,不是要闻搬运。每条只回答三件事:变了什么、原来怎么做、现在怎么做。内容全部来自公开发文并附原文链接;只做公开信息整理与方法论视角,不预测走势,不评价任何具体企业、项目与招标。
扫描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文件库、政策发布、建设要闻、工作动态、地方信息)、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政策文件库、河南/福建/湖北/湖南/四川等省级住建厅公开栏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文件库与政策发布栏目近 4 天无新发规范性文件;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最近一条公告为 2026-09-14,本期无新增。
一、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版: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要不要审、施工单位会不会被调查,这次写清楚了
事实: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把"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边界、审计机关可以审什么、能向谁调查、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期一并写明。
发文机关与文号:国务院,国务院令第 847 号(2026 年 8 月 3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成文 2026-09-19,公布 2026-09-24)。
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9/content_7081973.htm
变了什么:
- 范围界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全部使用预算安排资金的;未全部使用预算安排资金、但预算安排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 50% 的;占比在 50% 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 审什么:对上述项目的总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能向谁调查:对上述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 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界定为三类:全部或主要使用政府部门管理、或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公共资金的项目;政府利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项目;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重大项目。
- 程序上一个关键天数: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接到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 日内未提出视同无异议。
原来怎么做:项目上遇到"等审计结果再付"的口径,多数靠个案谈判;审计到底覆盖哪些项目、施工单位会不会被拉进来问话、书面意见该在几天内提,往往是碰上才去查。
现在怎么做:
- 签约前先把项目性质分类:判断是否落入上述范围(预算资金占比、政府是否拥有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是否国企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把"本项目会不会被审计"作为合同谈判与工期、结算周期安排的输入条件之一。
- 施工单位不是局外人:条例写明审计机关可以对设计、施工、供货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涉及自己的签证、变更、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要能对得上账(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结算书四者一致),并按项目单独归档,随时可调取。
- 10 日窗口要有人盯:被审计单位(通常是建设单位或项目公司)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期是 10 日,逾期视同无异议。作为承包方,要在结论形成前把自己的争议项书面上报并留痕,别等审计结论定了再回头谈。
- 审计程序与付款义务是两条线:审计结论不等于合同付款义务的暂停键——"不得以等待决算审计等为由拒付迟延""无争议部分先行付款"均有明确依据,可回看政策答案库里的 《政府审计能不能当拖款理由?》。12 月 1 日施行前的这段时间,正好是把过程结算资料补齐的窗口期(打法见 《结算四道关》)。
一句话:审计条例改的不是审计本身,而是结算与付款的时间轴——范围写清楚了,谁在这条轴上都躲不掉。
二、房地产基础性制度: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现房销售制三项为重点
事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开表述,我国将以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和现房销售制三项制度为重点,改革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三项制度分别对应开发、融资、销售三个环节。
发文机关与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要闻"2026-09-28 转发(来源《经济日报》2026-09-23);无文号。
原文: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gzdt/art/2026/art_0b53e820458146e683c3406b71699956.html
变了什么:
| 环节 | 制度 | 公开表述的要点 |
|---|---|---|
| 开发 | 项目公司制 | 一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依法行使独立法人权利;严禁企业总部违规抽挪项目公司资金 |
| 融资 | 主办银行制 | 一个项目确定一家银行或银团作为主办银行,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的资金全部存入主办银行,由主办银行提供项目融资服务;项目公司与主办银行双向选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
| 销售 | 现房销售制 | 落实"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实现"所见即所得";新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实行预售的要完善预售资金监管 |
原来怎么做:判断一个房建项目靠不靠得住,多数看"谁的名头大"——集团牌子、过往项目数量;资金监管账户、销售方式在投标阶段很少被当成要核实的动作。
现在怎么做:
- 核签约主体:项目公司制下合同相对方很可能是项目公司而不是集团总部。签约前把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实缴出资、集团是否出具担保或兜底文件核清楚,别只看集团品牌。
- 核资金账户:主办银行制要求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资金全部存入主办银行。投标与签约时确认项目是否已确定主办银行与专户,进度款、材料款是否从该专户支付,付款账户必须与合同约定一致。
- 核销售方式:现房销售项目"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开发商的回款时点落在竣工之后。这类项目的进度款节点、结算与验收前置条件要在合同里写实,不要照搬预售项目的老模板。
- 把风险隔离当成双向的:项目公司制把一个项目的经营风险隔离在项目内——对总包是好事(不再被同一集团其他项目拖累),也意味着"集团层面兜底"的退路变窄。内部立项与授信评估要把项目公司自身的偿付能力当主要变量。
- 主体、账户、销售方式三件事保持一致:合同、付款凭证、验收与结算资料的口径要能互相对上,后续一旦有争议,这是第一批要交出去的材料。
一句话:以后判断一个房建项目靠不靠得住,就看三样——谁签、钱从哪个账户出、房子是现售还是预售。
三、福建公布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串标看设备痕迹,转包看劳动关系
事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以案释法"方式公布三起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其中两起为串通投标、一起为转包,案例中的企业名称已作打码处理。
发文机关与文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函〔2026〕6 号(生成日期 2026-09-23,网站发布 2026-09-28)。
原文: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zsc/202609/t20260928_7218955.htm
变了什么:
- 串通投标的认定证据落在"设备痕迹"上:两家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或存储设备序列号)以及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存在雷同,即被认定构成串通投标;认定与处罚依据为《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本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转包的认定看"人财物":总承包单位承接项目后把工程全部交由另一家公司施工,工程货物采购、专业工程发包、工程量确认均由后者实际承担;且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均不在总承包单位——据此认定转包,依据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
- 处罚对象包含企业与个人:案件处罚对象为企业及其责任人员,部分案件同时处罚法定代表人。
原来怎么做:多家投标人共用一套人马、一台电脑做文件,分包"一包到底、以包代管",这些做法在项目上常被当成省事的惯例,风险意识停在"被查到再说"。
现在怎么做:
- 投标端断掉物理雷同:同一台电脑、同一个网络、同一把计价软件加密锁给多家投标人做文件,是目前最容易被固定下来的证据链。集团或分公司多主体参与同一标段时,投标文件的制作设备、网络环境、加密锁必须完全分开,并留下制作与交接记录备查。
- 分包端盯住"人财物"三件事: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保关系必须在总承包单位;采购、专业分包发包、工程量确认这几个体现"实际控制"的动作也不能整体交出去,否则容易落入转包的认定口径。
- 把资料当证据管: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工程量确认单、材料采购合同——这些不是应付检查的台账,而是转包与否的直接认定依据,按月归档、随项目存放。
- 责任会落到人:处罚对象包含责任人员乃至法定代表人。企业层面的授权、审批、用章、投标授权链条要完整留痕,别让"项目上自己定的"变成个人背处罚。
一句话:串标看设备痕迹,转包看劳动关系——这两条认定路径已经写进公开的典型案例,不需要再靠猜。
四、河南一次性发布五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材料价格信息有了统一口径
事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连发五个公告,发布五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部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河南省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数据采集与应用标准》规范材料与设备价格信息从采集、处理、发布到应用的全过程,并明确价格信息可用于合同履行期间的材料价格调整与工程价款结算。
发文机关与文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 2026-09-24,网站发布 2026-09-28):
- 公告〔2026〕81 号《民用建筑绿色低碳信息模型数字化交付标准》DBJ41/T366-2026
- 公告〔2026〕82 号《河南省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数据采集与应用标准》DBJ41/T368-2026
- 公告〔2026〕83 号《河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深度标准》DBJ41/T367-2026
- 公告〔2026〕84 号《河南省水泥混凝土振动拌和生产技术标准》DBJ41/T370-2026
- 公告〔2026〕85 号《流态固化土应用技术标准》DBJ41/T369-2026
原文:http://hnjs.henan.gov.cn/2026/09-28/3433021.html (价格信息标准) · http://hnjs.henan.gov.cn/2026/09-28/3433039.html (装配式构件设计深度标准)
变了什么:
- 统一口径:建立全省材料与设备一、二、三级分类数据库,统一命名规则、规格型号与计量单位,解决各地市、不同造价软件之间数据口径不一致、需二次转换的问题。
- 采集有规矩:明确合格、正常成交、当期、符合市场交易习惯四项采集原则,规定各类材料的采集频次与记录存档要求;信息价可采用简单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去掉最高最低值的加权平均法,并配套离散系数校验、指数互验、区域对比等合理性验证。
- 应用场景写明:价格信息可用于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投标报价参考、概算与施工图预算编制、合同履行期间材料价格调整与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及价差调整。
- 效力边界写明:价格信息的具体应用方式与法律效力,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
- 同期还发布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深度、绿色低碳信息模型数字化交付、水泥混凝土振动拌和生产技术、流态固化土应用技术四项标准,设计深度与数字化交付这两项对图纸与交付资料的口径有直接影响。
原来怎么做:材料调价与价差争议主要靠合同条款和地方信息价的"参考价"博弈;不同造价软件、不同地市的材料名称与规格口径不一致,对量计价时容易各说各话。
现在怎么做:
- 把调价条款写成"可执行"的:标准本身不会自动让材料涨价变成钱——价格信息的法律效力由合同约定。投标前梳理拟用材料的分类与规格编码,把"以哪个信息价、哪个期次、哪套口径调整"写进调价条款(思路见 《审减四种手法》 里定额与认价那一节)。
- 材料台账对齐新分类:按本地统一的分类与命名规则整理常用材料台账(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对应编码),减少结算时因口径不同被扣量扣价。
- 注意施行时点:这批标准自 2027-01-01 施行,跨年项目要在合同与内部交底里明确新旧口径的适用分界。
- 设计和交付同步跟:装配式项目按新的设计深度标准核对图纸深度;采用 BIM 交付的项目对照数字化交付标准检查交付内容与格式,别在交付节点上被卡。
一句话:材料调价的胜负,一半写在合同条款里,一半写在材料编码口径里——标准把后者统一了,前者还得自己去谈。
本栏目的用法
每条都能点回原文核对,只写公开发文的事实与文号,不摘抄段落。
相关阅读:工程结算四道关 · 审减四种手法 · 政策答案库 · 《政府审计能不能当拖款理由?》。"原来怎么做 / 现在怎么做"是方法论视角,不评价具体企业、项目与招标,也不预测走势。后续每期累积进"政策活页",并按主题内链到相关方法论文章。
更新记录
- 2026-09-29 第 3 期。信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政策文件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847 号,2026-09-24 公布、2026-12-01 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要闻(房地产基础性制度三项改革,2026-09-28 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函〔2026〕6 号,2026-09-28 发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公告(公告〔2026〕81—85 号,2026-09-28 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文件库本期无新发规范性文件,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最近一条公告为 2026-09-14、本期无新增。
本文为公开信息整理与方法论梳理,不构成法律、投标或经营决策依据;执行以发文机关原文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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