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简报(2026-10-27):六部门印发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指导意见、施工安全监督书电子证照标准落地节点明确、湖南印发物业维修工程造价指引、外省公开一起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
本期 4 条,覆盖 10 月下旬可核实的实质变更。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办公厅 10 月 20 日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建办科〔2026〕33号,10 月 23 日公开),按主导功能把改造对象分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活街区、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四类,历史文化街区与名镇镇区可纳入,要求各地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目标、有序实施 1500 个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机制上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 5 年,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鼓励运营单位参与规划设计建设、一体谋划改造与运营,投融资上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 REITs、按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数智化上探索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并强化与建筑信息模型(BIM)集成应用,同时明确不搞大拆大建。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书〉电子证照标准》(建办质〔2026〕32号,10 月 10 日签发、10 月 19 日部网站发布,本期补录),要求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赋码、实时上传,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数据接口对接,2027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本地区电子证照发放并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三是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物业维修工程造价指引》(湘建市函〔2026〕171号,10 月 14 日印发、10 月 26 日公开),适用于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程,明确造价构成、合同价格形式选用条件、变更签证书面化与禁止事后补签、造价明细与合同及变更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不少于 7 日、结算达一定规模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算资料按七类归档,并附工程类与设备类合同示范文本、造价汇总表、结算资料目录清单。四是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一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湘建法撤字〔2026〕59号,10 月 15 日作出、10 月 23 日公示),对一家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作出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程序上先告知、送达、听取陈述申辩后作出。